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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产证是不是先行政复议

时间: 2023-06-13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1、当事人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撤销房产证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并不是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当事人不提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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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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