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是否能主张返还

时间: 2023-05-08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1、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同居期间的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其赠与人有权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将其出资额或者房产返还。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