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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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怎样的?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所在地进行开庭。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阶段
5、评议与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二、仲裁规定是怎样的?
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在当代的时候,现在关于劳动方面的一些争议的话,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够解决的话,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要提出劳动仲裁的话,也是需要开庭审理的。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对于相关的事项做出非常明确的处理,最终是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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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到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仲裁委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参加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诉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证据资料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人证言等。
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之后按照具体的步骤进行仲裁,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资料,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争议申诉书等,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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