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东盟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网(崇左东盟职业教育学院)
2022年 广西 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12379
2.学校名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5.学校地址:
南宁市大学路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530007
东盟校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9号 邮政编码:530105
6.学校网址:
7.招生网站:
8.咨询电话:0771-3241618
9.传 真:0771-3241618
10.监督电话:0771-3241689
11.学校简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 1965 年,是培养现代商务人才和国际化应用人才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校区 ( 面积 120 亩 )、东盟校区(面积 1100 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 19000 人。设有国际贸易学院等 11 个 二级 学院,50 个专业。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知商明礼、精商善行、崇商厚德”高素质国际化商务应用人才为目标,以“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达成”为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学校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首批全国青年 创业 示范园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 强、2020 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 50 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连续 19 年被评为广西高校 毕业 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 11 年获中国—东盟博览会 志愿 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校长担任组长、纪委 书 记参与、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 校招 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的职能部门,其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研究有关招生考试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上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统一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分数线 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录取专业,根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到学校有计划缺额的专业,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学校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历史)、外语、数学; 理工 类(物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外语语种限制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交通服务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3)身高要求:女生 160-175cm;男生:170-185cm。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 型)表上不低于 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等。
(6) 家庭背景:学生及学生父母无犯罪记录。
(7)入学后由学校联合航空服务企业组织 面试 ,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读文化与旅游学院其他专业。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 证书 。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已被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 学习 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2年 广西 理工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 考试 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170。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学制3年。
第六条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街339-1号,邮编:532200。
第七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毕业 证书 ,学校名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学 校招 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 录取分数线 ,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投档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 体育 或 艺术 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 高考 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不限制。
第十七条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 民族 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 入学及待遇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所有类型学生,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还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 专科学校 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学校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退费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街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校网址:;
咨询QQ:140521915/957988623;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img]2022年 广西 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 自主招生 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自主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自主招生 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院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2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 校招 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 高考 ,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7日9:00-4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 考证 。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2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进入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从招生信息网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单招/对口招生报名”链接,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为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 成功 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4月23日14:0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1.中等职业卫生学校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5:00-16:30。
2.其他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下午15:00-16: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考场安排以联盟院校负责制具体落实,工作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考场要求: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学校或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就诊。
四、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2年4月18日--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2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五、 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志愿 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院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2年5月6日 10:00 至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对口招生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17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20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 — 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高低顺序,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 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重要提示
(一)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22
办学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学院网址:
九、日程安排
十、其它
1.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就业 处。
2022年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762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高职,三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广西 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教育园区
第七条 学院网站:
第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770-2076117
第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 考试 、单独 自主招生 考试和对口中职招生考试的学生。
学院简介: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4762)位于祖国大陆海岸线最西南端,中国西部地区第一大港,西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上主门户一防城港市,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濒临西湾跨海双线大桥,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用地1000亩),教学设施设备先进,现代化临港工业和向海经济产业特色办学鲜明,目前有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系、海洋与渔业系、 医药 与康养系、经济管理系等4个系部,开设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水产养殖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9个专业。
学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强化学院专业特色和优势,厚植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成为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 就业 处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开展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设置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系、海洋与渔业系、医药与康养系、经济管理系等4个系部,开设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水产养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9个专业。2022年秋季计划招生4000人(实际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下发文件公布为准)。
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自主招生、对口中职招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招生、单独自主招生、对口中职招生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含政策性照顾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2.所有专业 志愿 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有剩余计划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我院认可考生高考体检信息,成绩和身体条件合格的予以录取,开学后学院组织复检,对不符合专业条件的学生调剂至相近专业。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加分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它原则
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 校招 生信息网公布。
第六章 学费 收、退说明
第二十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院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2.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我院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1.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 书 上注明的时间,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延迟报到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3.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九章 毕业 与发证
第二十六条 毕业与发证
1.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毕业 证书 ,学院名称为“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2.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毕业生 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院按国家高职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学生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在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 特别申明:学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简介:广西崇左东盟国际职业教育学院位于崇左市佛子路37号崇左市边境国门职教园区内,2013年11月由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崇左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南宁机电工程学校、南宁水电技工学校、南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等五所学校整合组建而成,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注册资本:33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