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网约车新规全文(交通部网约车新规全文2020原文)
近期,腾冲市运管局深入分析行业现状,制订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约车行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调整市场准入条件,解决好“存量”和“新投入”问题。腾冲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原来确定进入市场的车辆条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面解决了“存量”和“新投入”两大问题,有利于推动全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更是符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设定过渡期,稳步有序推动合规化工作。腾冲市结合网约车的现状,在全市确定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广大现行网约车从业人员可以采取加入合法平台、完善好车证、人证或退出市场的方式来解决之前存在的不合规问题,有序推动合规化工作。
开设绿色通道,方便从业人员办理证件。针对从业人员持证率较低的问题,腾冲市运管局采取专人专班负责的方式开展从业人员考试取证工作,最大程度的用心、用情服务好从业人员,方便从业人员办理证件。
[img]《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有专家提到,如果按照此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能要在2800余个县市进行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而将给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增加大量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四)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无暴力犯罪记录;
新规发布以后,网约车市场面临大洗牌。据透露,网约车的价格也会相应上升,网约车也将退出目前占据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位置。
网约车新规将网约车予以明确的保护,通过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督间接监管网约车市场。同时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保护驾驶员的权益。网约车新规同时完善也现行车辆管理制度,保护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提高网约车客户的舒适度和人身安全
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2016年7月28日,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2日,首汽约车宣布60辆多功能车正式上线运营,乘坐轮椅的客户可以利用网约车APP预约这些多功能车,这批车辆也成为北京首批无障碍网约车。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网约车的总规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网约车管理新规出台-11月1日起实施
今天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将开始实施。
网约车纳入监管泄露乘客隐私最高罚1万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网约车司机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巡游出租车拒载、绕道等最高罚2000元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规章名称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拒载、议价、甩客、绕道、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行为的罚款标准从原规定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各地细则恐难有大范围调整
10月里,北、上、广、深等地网约车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其中,各地细则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对驾驶员户籍、车辆牌照、车辆排量与轴距等的限制性条款要求不一。
以北京为例,其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需为本市户籍,车辆为本市号牌车辆。仅这两个要求,绝大多数正在当地运行的网约车就已被排除在外。相比之下,一些城市的'网约车政策则相对温和。比如成都发布的细则并未对驾驶员的户籍设限,同时对车辆的要求也更为宽松,只要求“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者1.4T”,并没有像很多城市那样规定要求轴距达到2700毫米。
北京等地的意见稿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认为,网约车领域更要注意审慎监管、包容性监管。交通部的政策体现出发展政策的倾向性,地方监管的属性在加强。但是,网约车是区域性市场,各地新政要兼顾满足公共出行的需求和缓解交通拥堵之间的关系。
尽管争议不断,但是业内普遍认为,各地细则恐难进行大范围的调整。“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涉及的利益面并不容易得到平衡。”独立电商分析师鲁振旺认为,目前来看,本地牌照要求不可能改变,户口和居住证门槛调整空间极小,只有在车辆大小、网约车牌照发放、驾龄等问题上或有调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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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规:
1、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
2、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
5、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6、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7、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
8、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营运设备开展服务,发现设备功能故障、损坏的,应在故障排除后运营;
9、运营时随车携带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运输等证件;
10、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的要求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11、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人员运营,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运营;
12、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方式载客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
13、在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
14、发现乘客遗失物品的,主动提醒和归还,无法归还的,及时自行送交或者通过网约车经营者送交公安等部门;
15、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16、按照约定收取费用,不得违规收费;
17、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18、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
19、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从业资格证件号码、服务单位、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码等信息;
20、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参考资料:
1、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2、网约车车辆应符合载客运输服务基本条件。须是本市车辆号牌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