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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6-24 本站作者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陕西师范大学共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签约仪式举行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电子邮箱:2500892616@qq.com

可以打开参考资料的链接,根据你所需要的服务类型点开服务指南查询号码

扩展资料

机构概况

1980年4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1980]73号文批复:“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996年4月15日,西安市委市政府以市发[1996]16号文下发了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决定撤销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建市房产管理局,对外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管理西安市的国有房地产;对城市公私房屋进行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国家和地方投资的住宅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开展房地产综合服务,并担负着一定规模的商品房开发任务。

2005年1月成立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主要担负全市的房管和房改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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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军人要买票吗

军人要买票的。

西安公交地铁对现役军人和义务兵没有优惠。但对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残疾人分别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盲人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以下摘自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关于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通知

公交总公司[2004]147号

司属各营运公司:

根据西安市交通局市交发[2004]292号文件“关于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的通知”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将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我司公共汽车、电车;残疾军人乘坐长途公交旅游专线,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购买半价票。

二、残疾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或长途公交旅游专线时,应主动向司乘人员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享受免费或半价的优待。不能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乘客应照章购票。

三、本规定从二OO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总公司原总司运字[1996]4号《关于乘坐我司公共汽、电车有关凭证规定的通知》同时作废。

四、民政部门从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换证期间(二00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O五年六月 三十日),新旧证均有效。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旧证作废。

望各营运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传达,做到人人皆知,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地铁运营优惠公示

1、普通长安通卡:持卡人持一卡通公司认定的普通长安通卡乘车时,可享受9折优惠(2014年12月31日前持长安通卡乘坐地铁可享受7折优惠)。

2、长安通学生卡:适用于西安市内全日制中小学校学生,持卡人持一卡通公司认定的学生卡乘车时,可享受5折扣值优惠。

3、长安通老年卡:适用于70岁以上(含70岁)的西安市老年人,使用此卡乘坐地铁应同时携带《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以备核查。持卡人在一卡通公司认定的长安通老人卡再非高峰时段免费乘坐地铁,在高峰时段内须凭其它有效车票乘车(高峰时段为:上午 7:00-9:00,下午17:00-19:00,除高峰时段外为非高峰时段)。

4、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残疾人分别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盲人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地铁。

5、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儿童免票,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西安将实施 十百千万 产业扶贫工程 4万余名贫困人口将脱贫

西安市政府官方网站

网页链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这是西安政府网站排名和数据

排名趋势和网站数据趋势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中文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              外文名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Xi'an

市 长     上官吉庆

官 网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性 质     地方行政机关

怎么向西安市政府邮寄信

1.“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

联系电话:029-8628968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45号

联系电话:029-86521355转8316

服务时间:周一 10:00—19:00 (疫情防控期间周一全天闭馆 )

周二至周日:8:30—19:00 (疫情防控期间9:00-19:00)

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5号

联系电话:029-8678522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8678522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000。传真:029-86786184。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电话:029-86786184;

传真号码:029-86786184;

邮政编码:710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xxgkb_bgt@xa.gov.cn (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给西安市长留言

进西安市人民政府网有留言栏就可以留言,但需要实名和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写信递给市长,这样秘书会第一时间收到转给市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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