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车管所官网查询驾驶员十严禁十不准内容(鄂尔多斯十条禁令)
第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准驾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第二、出车前做好充分车况检查,不准开带病车上路;
第三、行车4小时休息时长不得小于20分钟,不准疲劳驾驶;
第四、安全装载,不准超载超速;
第五、按指定车道行驶,不准浮躁开车;
第六、行车时跟车不准太近,预留充足制动距离;
第七、饮酒后不准驾驶机动车辆;
第八、不准不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
第九、不准带病驾车,有色盲,残疾人士需要经过审批才能驾驶;
第十、不准抢时间行车,文明礼让。
扩展资料
安全行车相关知识
涉水挂低档:过漫水路段,车速越快,水的阻力越大,越容易熄火。越野机动车挂上前驱动和分动器低速档,使车从岸上平衡地驶入水中,以免水花溅起。
在行驶中,要保持发动机有足够的动力,避免中途停车、换档和急打方向,眼睛要看准固定目标,不可注视流水,以免扰乱视线,迷失方向。多车涉水时,不要同时下水,待前车到达彼岸,后车再下水,防止前车因故停车。
上下坡同档:初驶山路的驾驶员往往在下坡时选用空档,然后用制动控制车速。根据能量守恒的原理,长时间制动会使制动片发热,令制动效果减低,甚至失效。因此,在山区驾车应利用发动机的牵引控制车速。
[img]十严禁:
1.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2.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3.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4.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5.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6.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7.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响制品。
8.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9.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0.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
十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时间和会议期间打麻将。
2.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
3.不准参与考察调研地方二次宴请和收受土特产 。
4.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5.不准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不得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
6.不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7.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
8.不准大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9.不准接受会员卡、购物卡、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劵。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拓展资料:
十严禁十不准源于贵州省党员干部要求,职工的十严禁和十不准是各单位可以视自己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改写的。
1严禁私自出车,动用军车必须严格落实审批手续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车办理私事,干部家属子女不得使用公车。
3严禁夜间用车,除战备、训练、应急等特殊任务外,夜间一律不得长途用车。
4严禁乱停乱放军车,军车不得在地方酒店、娱乐场所门口停放。
5严禁违章驾驶,军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得着军服驾驶地方车辆。
6严禁滥用标识,军人自有车辆不得悬挂军车号牌,军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装警灯警报。
7严禁随意租借,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挪用军车及其号牌、运行凭证。
8严禁不请假外出,单身干部晚10时前必须归队,战士晚8时后不得请假外出。
9严禁酗酒滋事,不得在外公款“请吃”“吃请”、聚众酗酒,不得酒后寻衅滋事,引发军民纠纷。
10严禁私下处理事故,在外军人军车发生事故和矛盾纠纷,必须迅速逐级报告,不得私下协商处理
1.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驾驶违法汽车,不得驾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车辆应定期保养,不允许在有故障车辆的道路上行驶。
3.驾驶人要注意劳逸结合,少开4小时避免疲劳驾驶。
4.卡车应该安全装载,不能超载。
5.车辆应沿指定车道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6.礼貌驾驶,不要急躁。
7.以规定的速度行驶。为了安全,不要超速。
8.喝酒后不要开车。
9.司机要掌握驾驶规则,不要盲目驾驶。
10.集中精力高速行驶,安全驾驶,不要随意变道。
以上就是十条驾驶规则。司机必须有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对行车安全最大的危害就是酒驾。由于酒精具有麻醉性,过量饮酒会使中枢神经系统麻痹,容易导致驾驶员意识不清,影响驾驶员的视力和听力。如果不能正确判断事情,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中毒。因此,出于安全考虑,饮酒后一定不要开车。
“三严”:
一、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间接从事养车、汽车维修等运输业经营活动;
二、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为经营业户代办开业、证照、年审等有关手续,代办营运线路的审批、审验手续,代缴各种交通规费;
三、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自作主张上路和三人以下上路执罚、执收;
“十不准”
一、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宴请;
二、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馈赠;
三、不准刁难经营业户,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四、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邀请出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五、不准在下属单位或经营业户中报销各种费用;
六、不准挪用、拖欠交通规费和公款私存;
七、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八、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九、准推诿工作、慢待经营户;
十、不准和经营业户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