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设备器材科负责人安全职责
⑴、对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⑵、对租赁的设备,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司机持证上岗。
⑶、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⑷、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设备安全的具体意见,负责督促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落实,保证实施。
⑸、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有关规定,产品合格,产品合格证等材料齐全。
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标识齐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