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
4.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5.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必备的工、器具,严禁酒后上岗,不准私自带人、带小孩入井或施工场地。
6.自觉遵守要害部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生产指令,无证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四注意、十禁止。
(1)“四注意”
①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方向的声光信号、安全标志及有无异常情况。
②注意来往车辆、起吊重物。
③注意运行中的机械设备、供电设施、输电线路。
④注意坑、洞、沟的防护栏杆、盖板和梯子横档踏板、台阶踏步。
(2)“十禁止”
①禁止翻越或攀登设备、栏杆、皮带、防护罩(网)。
②禁止随意抛掷物件和火种。
③禁止在车间厂房、施工场地内嬉笑、追逐、打闹。
④禁止使用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以及任意扳动开关和按钮。
⑤禁止在起吊物下逗留和穿越。
⑥禁止进入爆破戒区、陷落区、块石滚落区等其它危险区域。
⑦禁止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⑧禁止将泥、水溅到电机上。
⑨禁止擅自代岗。
⑩禁止在电线、电机、变压器、开关柜、开关板、鼓风机及其进风口挂放物件、烘烤或晾晒衣物。
8.下井人员还须做到四注意、十不准。
(1)“四注意”
①注意井下各巷道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
②注意上天井和采场时先发出信号与上面联系。
③注意巷道顶邦松石和各类天、溜井。
④注意携带金属长料下井时,不要接触架空线。
(2)“十不准”
①不准进入爆破警戒区和封闭区。
②不准通过正在放矿的下矿口。
③不准乱动电器设备、电气设施、安全通风设施和随便拆除各种警戒信号、各种指示标志。
④不准在天井、竖井的人行格上休息。
⑤不准随便大便和倾倒杂物。
⑥不准在井下随意高声叫喊、打闹、睡觉、敲打管子和缆线。
⑦不准单人进行危险作业或到边远地点作业。
⑧不准在天井和井筒中进行双层作业和向下抛掷物件。
⑨不准在井口、井下生火。
⑩不准私自将火工材料带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