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为期一年,自20__年10月1日开始起算至20__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甲方每月支付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甲方或者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甲方或者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