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风机自动控制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校验、系统试验、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风机自动控制设备完好、正确和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技术监控管理体系主管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风电公司。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风机自动控制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风机自动控制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7、开展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第九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掌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主要风电设备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3、定期通报所服务公司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
4、参加风电公司的风机自动控制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对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经常检查、了解和指导各风电企业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报告、总结中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
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年度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7、参与风机自动控制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风机自动控制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8、参与风电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第十条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在生产部门设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各级职责为:
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风机自动控制装置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监督工作重点;
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落实风机自动控制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了解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6、开展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
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协调、落实风机自动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的上报,并按要求编制、报送各种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确保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协助风场、项目部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台账和设备技术档案,健全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3、加强技术监督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上级监督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举办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
4、组织对所管辖风场运行数据、检修维护数据和外委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依照风机自动控制监督要求按时将统计数据、报表上报至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建立本单位风机自动控制监督管理档案。
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
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7、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各风场、项目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负责本风场、项目部的具体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