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六、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按死亡事故上报,职工负轻伤后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按重伤事故上报。
七、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