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认真执行“五同时”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含外包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