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瓦斯钻机安全运行规定
(1)钻机安装前,首先清理好钻场,钻场周围的岩石安全可靠,且具有足够的空间,通风良好。
(2)配有与钻机相适应的水源(供水量Q>200L/min,供水压力>1MPa)或压风(需压风排渣风压>0.6MPa),电源及相应的配套设备。
(3)将泵站和操纵台安放在既安全又利于操作和观察钻机工作情况的地方,泵站电机一侧应置于进风侧。
(4)在需加接钻杆时,先停止推进,再停止旋转,关闭排渣水。
(5)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绝不能反转,只有在加接或坼卸钻杆时,夹持器夹住钻杆后才可以反转。
(6)注意各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油泵、马达、电动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7)观察各压力表所提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节流阀,降低钻进速度,减少负荷;当发现回油压力超过0.8MPa时,应停机清洗或更换过滤器滤芯。
(8)观察钻机在钻进过程中的运动状态,若发现有异常声响、动力头振动过大、机架有摆动、立柱框架有晃动,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9)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记号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换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10)观察油箱的油位,当油位下降到标定位以下时,应停机加油。
(11)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12)交接班时,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钻机正常运转3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并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导轨、轴加注润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