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不大、简单并且危险很小,就将变更审查表提交生产副厂长审议批准。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复杂、牵涉其他部门并且危险系数比较高,就应当通过生产副厂长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2级审查。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