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光电缆及供水管线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接线接管船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严格执行船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各项规定。
2、了解施工任务,察看地形,了解水深、水流、土质和气象变化情况,了解沿途水底、高架电缆允许通过的高度是否符合船舶规范。绘制抛锚图,交海监局申请航行通告,经批准后实施。
3、按施工要求向海监局申请船舶抛锚位置,并按批文规定要求来实施抛锚定位。
4、定位桩布置按要求方向定位,前面应设中心锚缆,以保持船身的平稳。
5、按施工要求陆上设置系缆墩,系缆墩结构及大小按缆索的拉力确定,系缆墩缆索受力时,禁止在缆索两侧行走,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系缆墩经试拉,确认无误,方可施工。
6、供水管线光电缆工程工作开始,安装船船长必须收到现场施工员递交的施工令方能施工。
7、施工作业前,向全体船员进行三交底,交施工现场情况和任务,交施工程序和质量要求,交安全措施。
8、工作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9、明确联络指挥信号,指挥者哨声(话筒)要清楚,手势要准确,操作者未听清和看准,不要行动。
10、施工前要检查所有工属具、缆绳、滑车、牙口、滚筒等是否完好,并对活动部位加油、悬挂工作信号。
11、管线架工作平台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滑伤人措施,管线架上使用的工具要用绳子拴住,防止移动伤人,严禁向下抛物。
12、作业人员不准头、手、脚靠近笼口,不准手拉、脚蹬运行中的滑轮、钢丝绳等活动物体。
13、从船体主架到通行的跳板上,采取防落江淹溺措施,方可通行。
14、施工船移位和进退时应注意锚缆位置,防止缆索伤人,如施工的被水淹没时应设置标志,在已沉完的管线应设置标志,夜间设置红灯,悬挂警示标牌,警告它船不准停靠。
15、施工船吊管、光电缆时,其吊点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吊,定位时,控制管线及光电缆浸入水中的深度,防止触及河床泥面而造成移船折断事故。
16、船长应密切注意运行的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17、施工作业过程中,加强作业现场和航道的有效了望,确保施工水域的航道安全。
18、工作结束后,对船舶停泊位置、锚缆系统作妥善安排,搭好跳板,挂好安全网,降下工作信号,并将工作舢板系好按航行通告要求停泊,显示规定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