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孩子在幼儿园出现重大事故如重伤、吞食异物等,到保险公司报案,医疗费用500元以下的扣带班教师及有关责任人100元,500—1000元的扣300元,1000—2000元的扣500元,2000元以上的扣发全学期考核奖,后果特别严重的予以解聘,所花费用除保险费以外的全部由本班教师负责。根据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由于本班某一教师请假,本班发生事故,请假教师和本班全体教师负同等责任。
2、发现班内有不安全因素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理,扣本班教师2——10元。
3、接送幼儿车辆严禁入内,扣值班门卫2元;若接送幼儿车辆在园内发生撞伤幼儿事故,追究幼儿所在班级教师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禁止让幼儿单独倒垃圾,严禁幼儿提开水、热饭等,发现一次扣5元,不准让幼儿单独代替老师做事,每发现一次扣5元。
5、不按时开、关门,发现一次扣发有关责任人2元。
6、园舍及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教师不及时书面汇报一次扣20元,村委解决不及时扣教师20元,若发生伤亡事故教师应负全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聘。
7、不用接送卡发现一人次扣门卫或老师2元。
8、不晨检发现一人次扣保健医或老师2元。
9、幼儿单独行动发现一人次扣老师5元。
10、幼儿漏服药物发现一次扣10元,错服药物一人次酌情处理,至少扣20元。
11、下班后不及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等一次一项扣20元,由此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2、教职工骑车出入大门的发现一次扣2元。
13、孩子上下楼梯不走右侧、有推挤现象、跑跳现象一次扣各班每位老师10元。
14、孩子在出操或户外活动、外出时,教师必须保证前后各有教师看护孩子,否则,发现一次扣不在场教师5元;教师不关注孩子活动,聚堆聊天者发现一次扣聚堆老师各10元;离开活动场地没看护孩子,超过5分钟一次扣10元。
15、外出做操或户外活动时,各班要本着“先出后进”的原则,组织幼儿有序进出幼儿园,抢先者扣本班每位教师10元。
16、使用任何物品都要用正确的方法,并注意妥善保管,发现一次危险物品放在幼儿能碰到的地方扣本班教师各10元。
17、活动室、卫生间不干燥扣5元,因此导致幼儿滑到的,滑到一次轻者扣本班教师各50元;重伤者承担一切费用及相关的责任。
18、村级幼儿园,幼儿携带危险、劣质、变质食品,如果冻、颗粒状食品等,发现一次扣该班教师10元,加餐进餐时,教师不关注孩子的扣20元。
19、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取证后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及其他相关责任。
20、要及时清点人数,教师每天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各角落,如教师已下班,有孩子遗留在活动室、厕所、走廊等地方,发现一次扣全学期的考核奖;户外活动时有孩子遗留在外面,发现一人次扣本班老师各50元。有重大伤害的,本班教师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及相关的责任。
21、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