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是:(1)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控制,但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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