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训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包拯家训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包拯家训》的文言文翻译:包拯在家训说道:“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包拯)又写道:“希望包珙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包拯家训》的原文: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包拯家训》出自宋代吴曾的《能改斋漫录》。《能改斋漫录》编刊于绍兴二十四至二十七年间,孝宗隆兴初因仇家告讦,诬此书大逆不道遂被禁毁。至光宗绍熙元年始重刊版。
《包拯家训》教导人们为人要正直,不能贪图功名利禄。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