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寻衅滋事团伙都是一样罪吗

时间: 2023-03-28

关于寻衅滋事团伙都是一样罪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寻衅滋事团伙都是一样罪吗

不一定。

团伙共同做出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分清主犯、从犯,然后再依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判刑。

多人寻衅滋事是共同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恶劣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就是属于共同犯罪了。

二、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而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

3、惩罚对象不同。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对于一般参加者不予刑事处罚。寻衅滋事罪则无此要求,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即构成该罪。多人共同实施的寻衅滋事罪,当受寻衅滋事的受害方同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人发生打斗时,受到法律追究的只是寻衅滋事的一方,寻衅滋事的受害方通常是作为正当防卫方。

三、威胁恐吓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做了修改,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所以,我们要了解恐吓罪立案标准的内容,也可以参考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解。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人们之间发生冲突,恐吓是不可取的,即使是口头恐吓,情节十分恶劣,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的案由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寻衅滋事团伙都是一样罪吗没有完全确定的回答,寻衅滋事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在这个时候会对参与寻衅滋事的人进行处罚,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判处的刑罚就会比较严重,所以说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以上就是对寻衅滋事团伙是否一样罪的解答,如果没有解决您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会安排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相关内容: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渐演变和完善,对人们的行为举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一般来讲寻衅滋事都是十几个人在一起,并且他们的心理就是想称王称霸,故意挑衅其他人,好收取保护费,这种行为在刑法中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再加上多次寻衅滋事,按照实际情况就会被判刑,那么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一、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场所同时对在场的多人进行随意殴打;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每次实施的随意殴打行为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都没有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结果的出现,那么就不符合本条的构成要件,根据个案可以将各种行为规范的评价为一种类型,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单纯的殴打他人轻微伤以下,一般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都不成立犯罪,但是如果这些行为多次反复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社会所要保护的法益遭受侵害,那么针对这一类行为就值得适用刑法,于是就出现了针对这一类行为从整体上评价为寻衅滋事罪,或者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中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如果事情没有闹大,是会被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片区警察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打人伤人就会被起诉判刑,所以说寻衅滋事的这种行为一旦发生,就已经是触犯了法律了,也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破坏了法治国家的社会和谐。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