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建筑设计(作图);
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3、建筑结构与设备;
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助理建筑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
注册一级建筑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