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运输官网网约车(深圳交通运输网约车监管平台)
易车讯 日前,有深圳网约车司机反映,深圳非纯电动网约车司机陆续收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一条短信:提醒他们所取得的网约车运输证将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将失效并自动注销。
这意味着,到期后非纯电动网约车司机不能继续在深圳从事网约经营服务。
2018年6月1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深圳新注册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的政策。
该政策指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市将有近2万辆网约车经营期届满,结合即将实施的新政,意味着届时部分非纯电动网约车或集中退出市场。
[img]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深圳网约车资格证考试将于6月24日复考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表示,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已正式开放约考,此前已通过资料预审的人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交通主管部门将根据报名人数逐步开放全市四个考点,方便“准网约车司机”就近约考。
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扩展资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2、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3、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城阳政务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