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特产-汤原大米
汤原县特产-汤原大米
汤原大米,黑龙江省汤原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汤原大米生长于东北特殊的地理环境中寒地、黑土、山泉,使用无污染山泉水灌溉,单季耕作,昼夜温差大等特殊自然地理环境,使稻米积累了更多的支链淀粉和可溶解的双链蔗糖,栽培过程中不使用化学肥料,全部施用有机肥、农家肥。因此出产的稻米中蕴含特有的自然香气,米粒晶莹、洁白如玉、颗粒完整,制成的米饭爽口油润、绵软香糯、香味浓郁。
2016年07月0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汤原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汤原大米具有特殊的品质和口感,和汤原独特的生态环境、土壤特点、灌溉水源、气候条件、品种及栽培技术是分不开的,使得汤原大米有了南五(五常) 北汤(汤原)的美誉。汤原大米色泽清白,半透明,有光泽。米饭口感柔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光,隔餐不糖化,不返生,冷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口感。
历史渊源
汤原县稻米栽种有着近百年的历史,是中国寒地绿色大米的主产区,是黑龙江最早种植水稻的县份之一,也是三江平原的水稻发源地。
据《汤原县志》记载,汤原种植水稻的历史可追溯到民国十一年(1922年),由人工依自然水撒播试种水稻,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面积发展到了9万亩。
解放后,汤原县水稻种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生产情况
2015年,汤原县水稻种植面积达到了105万亩,水稻总产实现55万吨,产值18.7亿元。共创建全国绿色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亩,其中,有机食品水稻基地5900亩,无无公害农产品面积23万亩。全县大米加工企业已发展到62家,年加工能力超万吨的企业达到24家,有省级龙头企业2户,年加工能力达到80万吨。
2016年,汤原县水田面积增加到70.1万亩。
产品荣誉
汤旺河、万亩稻汤原大米被评为黑龙江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
2016年07月0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汤原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汤原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汤原大米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