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在国内,国民经济已经得到全面恢复与初步发展,政治趋于稳定,经济秩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较为安定,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全国人民的一致要求,为大规模展开经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