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来料加工的定义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做法: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
借:生产成本;
货: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来料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并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本文所述“来料加工”均为内销方式,这种经营方式下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分为单独核算原材料法和不单独核算原材料法。
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甲方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甲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