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的征税对象 财产税的特点
财产税类税种的课税对象是财产的收益或财产所有人的收入,主要包括房产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税种。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如厂房设备、生活资料如豪宅、现金货币和国内外银行存款、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权等。
财产税的特点
1、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纳税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当地政府较易了解,适宜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有不少国家把这些税种划作地方税收。如美国课征的财产税,当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其地方税收总额的80%以上。
3、以财产所有者为纳税人,对于调节各阶层收入,贯彻应能负担原则,促进财产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
财产的分类
财产按物质形态可分为:
1、不动产。指土地和土地上的改良物,如附着于土地上的工矿企业、商店、住宅等。
2、动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前者如耐用消费品、家具、车辆等,后者如股票、公债、借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