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赵红霞现在怎么样了(2019年重庆赵红霞案的结果)
有消息称2013年5月2日获悉,“重庆不雅视频案”女主角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经由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据知埋改氏情人介绍,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等6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其中肖烨为主犯。重庆市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此6人涉嫌 敲诈勒索两名被害人,共计500万元人民币。这两名被害人,一人是涉“不雅视频”的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另一人也是官员。根据公安局的侦查,雷政富涉嫌被敲诈勒索300万元人民币。
赵红霞因“不雅视频案”于201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关押于重庆市某看守所 。
2012年11月份“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后持续发酵,重庆市先后对涉案的11名重庆政企官员做了免职处理,并调查此案。自同年11月22日后,幕后主使肖烨等人以及涉案人赵红霞等多人被警方调查拘留。 综合央视
不雅视频敲诈案赵红霞或被定为从犯
涉及肖烨、赵红霞等6名嫌疑人敲诈勒索一案,2013年4月28日交由检察院审查。5月20日,检察院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关部门认为肖烨是主犯,赵红霞等5人是从犯。
不雅视频曝料人朱瑞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赵红霞或面临15年以上刑罚
本报北京电 重庆不雅视频曝料人朱瑞峰昨天告诉本报记者:根据警方线人的消息,检察机关通常有几个部门,一是管批捕的侦查监督处,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就到了起诉处。从 赵红霞等弯散被移送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及重庆市公安局经调查认为肖烨、许社卿、赵红霞等6人涉嫌敲诈雷政富300万元、另一位官员200万元等信息来 看,她将有可能面临15年以上的刑罚。
2012年11月下旬,朱瑞峰在互联网上曝光了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2012 年11月23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 务,并对其立案调查。随后,朱瑞峰称自己手上还有更多尚未落马的重庆高官的不雅视频,引发重庆官场地震。
昨天,朱瑞峰对本报记者说:重 庆警方2013年年1月也曾专门到北京找过我,他们找我是想通过我查出“内鬼”,或者说拿到我手上的原始U盘,遭到了我的拒绝。我希望我所曝光的雷政富等人得到相 应的惩罚,我希望他们的腐败得到法律的审判,而不仅仅是免职了事。歼饥仍然不到我亮出底牌的时机。
[img]我不懂法律,不究法理,何谓“敲诈勒索”,知之甚少。搜百度的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以我的理解,这个定义最本质的要件有两项:一是非法占有,二是威胁或要挟。 首先我们来看非法占有。报道称赵红霞敲诈雷政富300万,这300万对赵红霞是否是“非法占有”就很可疑。法律专家说,中国还没有性贿赂罪,所以赵红霞虽有以身行贿的嫌疑,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无法以行贿定罪。如果以贿赂定罪,赵行贿,雷受贿,受贿后是要给行贿人好处的。并不存在敲诈不敲诈。雷赵关系应看作是嫖客与妓女的商业关系(行贿受贿也可看作是商业关系,尽管这种行为不合法),商业关系是可以讨价还价的。300万多不多?这个谁都说不清,当红妓女身价超千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还有倾城倾国的哩。雷赵之间确实存在性交易,所以赵红霞索要300万,并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要她的卖身钱。当然中国现在法律是禁止卖淫嫖娼,法律也不保护赵的卖淫收入。但你可以定赵卖淫罪,卖淫收入也是非法收入,甚至可以没收。却无法把卖身钱说成是“非法占有”。非法收入与非法占有有明显区别。非法收入多是指从事非法经营的收入,非法占有是强行索要的。 其次我们来看威胁或要挟。赵红霞威胁或要挟的工具是视频,她把与雷政富淫乱的过程偷录下来,以为证据。有证据在手,就不怕雷政富赖账。不要说卖淫嫖娼在中国是非法行为,妓女要保护自已的利益,无法依赖法律,即便是合法的商业交易,也要证据。视频就是证据,用证据说话,就谈不上威胁或要挟。即便是假证据,那也是诬陷罪,而不是敲诈罪。实事实说,公开证据,即便由此对某人构成侵害,能说这是敲诈吗?而赵红霞说出来能够对雷政富产生威胁的指向是其官位,声誉,或进不芦带进监狱。但决定他的官位,声誉,或进不进监狱的不是赵红霞,赵红霞无法对其进行威胁。赵掌握的证据确实可能摧毁雷的官位声誉,并把他送进监狱,但她不交出或不公布证据是错误,是掩盖劣行或罪行,甚至是犯罪。以掩盖或公布犯罪(错)证据威胁犯罪(错)人,是否构成敲诈,同样很可疑。如果犯罪人给你一笔钱,你就掩盖证据,那犯的是包昌哗芦庇罪,与敲诈似乎也无关。 所以,我对“敲诈勒索罪”的理解是,耐带非法占有是指本来是我的财物,却要毫无缘故的拿给你,赵并非毫无缘故索要雷的钱。这个钱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另外一个问题,须用另外的法律进行处理,并不适用“敲诈勒索罪”中的“非法占有”。威胁或要胁是指个人或集团能够对受害人直接产生危害,而不是通过政府来进行。如果这种威胁或要挟需通过政府,才能对受害人构成伤害,就不能称为威胁或要挟。赵对雷的威胁是官位,声誉,或进不进监狱,只有政府的决定才能对雷造成这种侵害,难不成政府成了赵的帮凶? 敲诈出卖权力的官员是敲诈吗?官员作为社会个体,也有自已的私有财物,作为公共财物的掌控者,也决定着公共财物的走向,确实可能受到暴力或其它方式的威胁,而把自已的财物或公共财物给威胁者。法律应该保护官员不受这种威胁。但雷政富案明显是权力寻租过程中的讨价还价,雷政富出卖的是权力,赵红霞或指使她的公司是购买权力,不论这种购买是用金钱还是用肉体。官员参与这种买卖是自愿的,并没有谁强迫他。当买卖双方出现矛盾时,双方都会运用自已的手段。为自已谋求最大利益。比如官员就某项工程的发包,没有三七或四六分成就不包给你,权力的压迫意味很浓。同样,作为购买权力的人,我给了你一千万,还有若干美色,如果你不给我一百亿的工程,我就去告发你,威胁的意味也明显。但权力出租是类似黑社会的勾当,是犯罪,是见不得人的。法律也无法去分清其中的是非对错,即便买卖双方动刀动枪,威胁恐吓,也谈不上谁敲诈谁。更不用提用公开或控告的方式去威胁了。如果是打伤或打死人,可以定伤害罪或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也难以扯上关系。对非正义行为过程中,因行为人的相互矛盾,而带来的争吵,恐吓,威胁,是很难用具有正义取向的法律去规范的。如果你去规范,非法的行为便变成合法的行为。如果判赵红霞敲诈罪成立,雷政富则成了受害者,那岂不是说,他嫖娼或受贿是合法? 公开化确实给腐败官员带来威胁。也使他们惶惶不可终日。但公开化这一手段是正义的,以公开化的手段相威胁,是用正义的手段相威胁,正如有人以到法院去控告相威胁一样,此种威胁与敲诈罪中的彼种威胁,性质截然不同。所以赵红霞公开视频,是立了功,应减轻她或卖淫或性贿赂的罪。更不要张冠李载的入什么“敲诈勒索”罪了。
雷政富12秒感动了中国主要是视频事件。
事件简述
2012年11月网上流传疑似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重庆市将此事件的举报定性为实名举报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2012年11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
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春尘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2013年5月1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对雷政富涉嫌受贿罪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受贿数字提出异议,当庭翻供,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
2013年6月20日赵红霞案开庭前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律师否认了雷政富与赵红霞最初有感情的说法,并对有媒体报道的“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称最初有感情”这一说法予以驳斥。2013年9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雷政富涉嫌受贿案。
2013年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孙森皮回上诉,维持原判。
雷政富,男,汉族,1958年7月生,重庆市长寿区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
2012年11月,因网上曝出不雅视频,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6月28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雷政富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获悉,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因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扩展资料:
详细过程
始末
2007年10月,肖烨告则差诉赵红霞,他的公司“香港华伦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亏损上千万,希望赵红霞作为“女朋友”到公司帮自己一把,但“恋爱关系”不许在公司里公开。进入公司后,赵红霞最初的工作没有底薪,收入完全依靠销售提成。
赵红霞还和另外一个员工到一个区的政府机关,逐家推销服装,在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彭轶平律师会见赵红霞时,赵红霞告诉他们,那时候完全相信自己只是做服装销售的。在肖烨的多种攻势下赵红霞终于答应了肖烨。
2008年1月雷政富开始联系赵红霞此后肖烨指使赵红霞四次与雷政富见面,其中3次开房。2008年2月14日晚肖烨安排赵红霞与雷政富在金源酒店第三次开房后,指使人冲入房间并给雷政富看了他的不雅视频。雷政富试图抢夺视频未果。
此后肖烨到场,并在递给雷政富名片后离开。此后肖烨拿不雅视频向雷政富借款300万元,还让雷政富把一处整治和改造工程交给他的公司承建。2012年11月下旬互联网流传有关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
2012年11月23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1月底,重庆11名官员因涉不雅视频案被免职。
2013年1月31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作为嫌疑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曾向媒体披露。2013年元旦假期,赵红霞家人委托张智勇律师和彭轶平律师作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
2013年1月4日,两位律师按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重庆市某看守所第一次见到赵红霞本人。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等问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
2013年5月10日雷政富涉嫌受贿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5月在肖烨、赵红霞、严鹏、谭琳玲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被移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后,由该院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该案中作为“受害者”出现的雷政富和周天云二人,在被肖烨团伙敲诈勒索时,并非自掏腰包。
查明
遭敲诈索贿30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雷政富先后担任重庆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
2008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肖烨以借款为名索要300万元。在明知被设局敲诈情况下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在借款到期且肖烨不予归还时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
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政富与肖烨共谋,以还款为名,由肖烨公司转账100万元给明某公司。
翻供
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提及雷政富三方面受贿情况,其中最大一名300万元。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受贿数字提出异议。对最大一笔300万元,雷自称是受到肖的欺骗。
同时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另一笔10万元也提出异议。在庭审现场他还讲述了不雅视频始末。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耍朋友因赵想结婚只是找肖烨帮其"摆平"赵。雷称其"之前向纪委交待的材料失真",不过检方随即举证对其予以驳斥。
公诉机关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
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另两笔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提出异议。庭审期间控辩双方举示了相关证据证人范某、聂某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
处理
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余18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中共重庆市委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严格的程序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
一审
2013年6月28日原中共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
雷政富在庭上表示与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二审
2013年9月6日上午九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持续约8个小时的庭审中,雷政富全面翻供肖烨等人出庭作证检方反驳了雷政富翻供的说辞。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
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雷政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