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委领导班子名单(黑河市委领导班子名单简历)
姓名:杨立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领导市水务局全面工作。
姓名:贺乐军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建设与管理处、市防汛办,市渭浐河城市段管理中心、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市太平河管理中心,市太平河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处、市大峪供水和石砭峪复线工程建管处。
姓名:兰健康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办公室、计划科技处,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市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市引汉济渭办、市水利普查办,市漕运明渠建管处,负责汉城湖水利风景区建设与运营管理。
姓名:刘博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水产渔政处、水源地管理办公室;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市水产站(市渔政监督站)、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管理中心;李家河水库工程建管处、沣河良家滩工程建管处、市黑河二期移民办公室。
姓名:王俊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水政水资源处、供排水处,市水资源利用技术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局二次供水办;市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办公室、市渭河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处、市幸福渠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处。
姓名:任忠校
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职责:分管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考评办、水利工程稽察办,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兰健康同志分管汉城湖水利风景区运营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市政务中心水务审批工作。
姓名:高保健
职务:副巡视员
职责:分管市节水办,负责封停自备井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统一战线、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社会救助、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社会团体管理、维稳信访等工作,协助兰健康同志分管水利普查工作,协助任忠校同志分管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四城联创工作。
[img]2011年1月28日,黑河市领导干部大会在黑河市财政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宣布了省委对黑河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市委书记刘刚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调研员许振宇宣读了省委对黑河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经2011年1月26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张恩亮同志任黑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黑河市政府市长候选人;免去张宪军同志黑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不再担任黑河市政府市长职务。
张恩亮在讲话中表示,完全拥护省委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衷心感谢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有决心、有信心认真履职,踏实干事,把黑河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不负重任,不辱使命。
张恩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坚定不移地加强学习,虚心向实践学习,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向干部群众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市委四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提出了今年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将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作为崇高使命,结合黑河实际,开拓创新,努力壮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保护资源环境,培植发展后劲,不断缩小与先进地市的差距,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坚定不移地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心竭力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办实事,认真研究解决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切实做好信访、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定不移地维护团结,黑河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有一个精诚团结的市委领导班子,有一个密切合作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黑河军分区领导班子集体。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继续保持和维护这难得局面,强化大局观念,与大家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坚定不移地从严自律,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廉洁勤政,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正确行使权力,决不以权谋私。
(一)警务督察支队 联系电话8275144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对刑事、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及派出所、刑警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等基层单位和110报警服务台、巡警、交警、出入境管理等“窗口”单位执法情况、服务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办公室 联系电话8275124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审核以市局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发市局有关信息、简报及内部资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统计、史志工作以及文件的接收、传递、保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三)装备财务科 联系电话8275129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承担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市局机关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建设的计划、规划,组织分配公安装备物资及民警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负责市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车辆管理、政府采购、接待、物资调配。
(四)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8275161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和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在我市外国人管理、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管理、国籍管理、打击偷渡及其他非法出入国境活动、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日本侵华战争中日本遗孤和残留妇女身份确认及其它工作。
(五)法制办(含行政复议办公室、直属公安公局) 联系电话8275165
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承担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疑难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等执法办案任务;负责全市公安国家赔偿及个案执法监督和市局的听证组织工作;负责市局直属分局法制工作。
(六)户政科 联系电话8275174
承担对全市户政部门和派出所业务工作的调研、规划、指导、检查、情况综合和考评等工作,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
(七)信访科 联系电话8275140
负责控告申诉、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等; 对接受的控告、申诉进行程度上的审查,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按照《领导信访日接待制度》的规定,安排、组织、实施领导接访工作;定期向市局领导汇报来信来访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109
负责全市暴力案件和紧急治安事件的接警、指挥、前期处置工作和市区的接、处警工作;在发生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突发性事件或执行重大治安保卫工作任务时,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度;负责受理群众的110报警报案和紧急求助;收集掌握全市重大政治、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汇总编发《重大警情》;向市委、市政府等有关上级部门报送专报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在重要信息上的批示和处置意见;加强动态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定期或不定期的编报综合性、专题性敌情、治安情况,供领导参阅;负责市本级重点要害部位、场所的专用报警网络的规划、建设工作,受理上述单位的防盗、防抢等报警;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政治部(内设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人事训练科、宣传科) 联系电话8275107
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专项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主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贯彻人民警察条令、条例,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群团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双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编制管理、机构设置、人民警察的录用和警衔的评授、晋升,负责全局民警的考核、任免、调配、技术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安教育训练长效机制,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的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学历教育等工作,协助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县级公安部门领导干部;根据市委宣传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负责时事政策宣传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及重大警务活动的宣传报道,指导、组织和协调公安机关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的安排;负责党委会决定事项督办,承担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务工作,负责全局政治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和重要文件、会议报告的草拟工作,负责外来人员联系党委成员的工作接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联系电话8275151
(略)
(十一)经济保卫支队 联系电话8275150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重点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指导、监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企业公安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十二)治安一支队 联系电话8275145
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保护和特种待业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查处全市治安案件及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制定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保安公司工作。
(十三)治安第二支队 联系电话6101657
在市公安局与行政执法局的双重领导下,配合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积极参加市局和行政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检查行动;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务的行为,及时依法做出处理;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刑事技术支队(含法医鉴定所) 联系电话8275181
负责全市刑事技术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检验鉴定;承担全市疑难痕迹物证的鉴定,以及公安部门承担的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十五)刑事侦查支队(内设刑事侦查大队、综合基础大队、反黑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8275135
分析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负责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和涉外案件的侦破、指导、协调;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全市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信息等刑侦基础工作;协调跨地区刑侦业务的处理;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内设刑事侦察大队、反黑大队、综合基础工作大队。
(十六)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含涉税案件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8275128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疑难、重特大案件及涉外经济案件,以及走私黄金、贩私、税检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内设涉税案件侦查大队。
(十七)禁毒支队 联系电话8275158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边境地区的禁毒工作;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酸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配合市禁毒办组织开展重大禁毒活动,做好禁毒教育宣传活动;侦破毒品案件,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禁毒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和走私制毒品犯罪活动
(十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8275120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国家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发、建立全市公安业务数据库;指导和管理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有关技术建设工作;保障公安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有线、无线通信联络维修;保障公安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负责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九)行动技术支队 联系电话8275122
(略)
(二十)特警支队(与巡警防暴支队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8267110
负责指导全市巡警(防暴)特警工作;承担反恐、防暴、特警等特殊任务,负责市区社会面控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突发性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及暴乱、骚乱事件;负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及警戒任务;负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其他应当由公安巡警(防暴)特警支队承担的任务。
(二十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8275147
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依法对被羁押、治安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人员,进行警戒看管执行刑法、治安处罚、教育转化及心理与行为矫正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的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实行公安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规化、组织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强化监所安全管理,掌握羁押人员羁押情况,检查督促监所安全工作;办理审核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假释、减刑、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的案件;组织指导全市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
(二十二)纪检委(含监察室) 联系电话8275138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的指示、命令在全市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分析市局机关的党风党纪状况,指导和组织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护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党内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发现倾向性现象以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市局党委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并协助处理;受理民警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党员的申诉,并按时办理;对市部任免、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对重大经费开支、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及招待费开支进行监督;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承办市局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看守所 联系电话8280918
收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民事被告人和治安、司法拘留人员,对短刑犯实施改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及人犯进行收押、会见、押解、释放、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犯进出监所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违禁品带入监室;全面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在押人员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主动坦白、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押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看守所条例》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开展监管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热情接待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及在押人员亲属。
(二十四)拘留所 联系电话8275192
负责对被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收押场所安全防范情况。
(二十五)警卫处 联系电话8277358
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任务。
(二十六)机要室 联系电话8275111
主管全局机要保密工作, 时刻保持高度保密意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严禁泄露工作机密;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及时接收明码和密码传真电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明码和密码电报的阅读,制定密码,密码装备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负责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承办机关电报的译、传、办工作;管理密码通信和密码保密工作;承办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工作。
姓名:张印寿
职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姓名:权东武
职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室、局机关党委。
姓名:任永凤
职务:副局长
职责:暂未分工
姓名:颜 昊
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规划财务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大气污染控制处、环保黑河总站。
姓名:张炳淳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政策法规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市环境监理处、宣教信息中心。
姓名:梁 朝
职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职责:分管科技监测处、市环境监测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检测中心、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姓名:姜万河
职务:副巡视员
职责:分管辐射固废处、环保产业协会(评估中心)、局机关工会。
姓名:李联盟
职务:副巡视员
职责:分管水污染控制处、总量处、创模办(创卫)。
姓名:郭 耘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姓名:聂 虹
职务:组织人事处处长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外事、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年度考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姓名:王韬
职务: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法律,起草相关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审查出具有关企业环保诚信、绿色信贷信誉证明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政策法规调研;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姓名:何利民
职务:宣传教育处处长
职责:承担拟订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
姓名:杨志民
职务:规划财务处处长
职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开展对区县政府、五区两基地及相关委办局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环保产业工作。
姓名:李联盟
职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兼)
职责: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完成情况;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城市综合定量考核、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姓名:王 旭
职务:辐射固废处副处长
职责: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承担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姓名:蒋 涛
职务:大气污染控制处处长
职责:贯彻落实大气、噪声、光、恶臭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大气(臭氧层保护)污染防治、预警机制的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扬尘、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放申报登记、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负责低碳经济政策技术的实施与推广;参与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姓名:赵金玉
职务:水污染控制处处长
职责:负责全市水污染(含污水处理厂污泥)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水污染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负责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参与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姓名:李君亭
职务: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职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涉及影响全市生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姓名:赵元伟
职务: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职责: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并监督检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审批权限对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规划环评实施审批;牵头组织对竣工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专项验收;指导各分县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姓名:陈 宁
职务:科技监测处处长
职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环保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市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审核;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环境安全工作;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发展。
姓名:王建生
职务:机关党委调研员
职责:组织局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负责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行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姓名:李举
职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政务公开;违纪违规案件的信访和查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