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录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录: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月)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