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规2022扣分标准(新交通法规2022年全文)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分很多种情况。
1.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1分的:(1)压黄线行驶;(2)未系安全带;(3)不按规定会车;(4)不按规定年检;(5)不按规定使用灯光;(6)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2.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3分的:(1)开车接打电话;(2)不按规定借道超车;(3)普通道路逆行的;(4)不避让行人和校车;(5)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6)高速路上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7)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8)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6分的:(1)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2)一般道路超速50%以上;(3)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占用应急车道;(5)事故造成轻伤逃逸、尚未构成犯罪。
4.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9分的:(1)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3)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速50%;(4)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5)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5.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12分的:(1)饮酒驾驶;(2)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3)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掉头;(4)代替违法处罚、计分谋取利益;(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6)事故造成轻伤以上逃逸、尚未构成犯罪;(7)小型汽车在高速上或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的50%以上。
新交规的修改细则中,主要针对以往频繁出现的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更加严谨的修改。此外最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规则也从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新交规中增加了扣9分,删减了扣2分。与原来的交通法规对比来看,2022年的记分交通违法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
下面是新交规的扣分标准:
12分:
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③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证的;
④驾驶校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超载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100%以上的;
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或驾驶其他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⑦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而从中牟取暴利的。
9分:
①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100%;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④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⑤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
⑦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6分: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未达20%。或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④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⑤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
⑥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规定时间、录像、速度行驶或为悬挂警示标志;
⑦驾驶寄东西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内;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⑩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_驾驶机动车早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分: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50%;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④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高速、城市快速路上逆行;
⑤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50%,或违反规定载客;
⑩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_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_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_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或驾驶前对校车的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的未进行检查上道路行驶;
_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止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_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1分:
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标线;
⑤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⑥驾驶的载货汽车载物超贵最大允许总质量的30%;
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以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⑧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
⑨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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