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发展怎么样)
社区工作者作为“两定”人员,即定岗位、定额补助人员,社区工作者已被纳入公职人员范畴当作“半体制人员”对待,需像在编人员一样接受各种制度约束。社区工作者由国家财政兜底负责定额补助,列入上级管理和考察范畴之内。
很多地区在大规模招收社区工作者,尤其在疫情常态化持续的情况下,社区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我们在介绍其他情况前,把社区的构成情况简单介绍下,让大多数人对社区有个了解,因为在疫情情况下,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跟社区打交道,现在从外地回家需要向社区报备行程。本文较长,如果有帮助,请耐心看完。
设立社区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部、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组织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现在普遍一肩挑,其他副职和专干各司其职,负责组织、宣传、综治、计生等工作。遇到重大任务,全员压上,不区分职责分工。
社区居委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社区工作者是《监察法》监管的重点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对象中,其中第五类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即指村社区干部。
由此可见,社区工作者是法律正儿八经明确的公职人员。
其作为《监察法》管理的重点对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要受到纪律处分,还可以按照《公职人员处分法》给予政纪处分,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区工作者作为“两定”人员,即定岗位、定额补助人员,社区工作者已被纳入公职人员范畴当作“半体制人员”对待,需像机关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一样接受各种制度约束。
社区工作者由国家财政兜底负责定额补助,列入上级管理和考察范畴之内。其他不在“两定”范围之内的社区工作者,由社区自行招录管理,不列入社区干部范畴。
也就是说由社区自行招聘的工作者属于社区自聘人员,工资由社区经费自行负担。
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定额补助,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属于公职人员,但并没有纳入编制管理范畴,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无法享受编制人员的晋升和工资待遇。
同样是干部,此干部非彼干部,这是社区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本质区别。
社区干部的定额补助标准参照公益岗执行,地区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一线城市的社区干部,定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基本上在5000元左右,其他中西部地区的社区干部多数在2500元左右。
其中,社区书记和主任比一般社区干部能每月高出几百元 。
这是应发额,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实际到手每月大多数2000-3000元。还有年底有数额不定的年终奖,据说部分发达城市的社区工作者,年薪全包收入可达到10万元。
社区干部实行任期制。从2021年换届开始,过去每届任期三年,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
不犯错的情况下,人际交往能力比较强,可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连任,但是如果不能当选,那么就要离任,所谓的前途根本无从谈起。更何况,社区干部还没有编制。
1、面向社区干部招考的地方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通过考试,变成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这种考试因为报名人数较少,所以竞争相对来说也比较小,认真复习考上的成功率较高;
2、部分社区干部在部分重大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可直接获取事业编制,仅限社区书记或者主任。
3、换届选举直接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直接具有公务员身份。这是社区干部为数不多可以获得晋升的方式。目前大部分人就是这样解决了编制的问题。
从目前形势来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区工作者都不太可能全部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但是国家对村社区管理的力度的确在加强,比如通过从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第一书记、乡镇街道干部挂职村社区书记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有志之士进入村社区队伍,优化村社区干部结构,客观上为下一步村社区干部成长创造了好的条件。
目前看来,社区工作者的前途要优于政府的合同工,所以考进社区工作者也算是一种进步,如果在当地有资源,那么也未尝不是进编制的一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