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这么强大为什么灭亡(隋朝两世就灭亡的真实原因)
隋炀帝对洛阳都城非常重视,宇文凯规划的洛阳城非常完备甚至奢华,因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隋炀帝为了开通水运粮道,加强与江南的经济联系,开凿了大运河,又征调大量民丁,花费了大量资金,导致国力开始虚弱。
很多人对隋朝的评价度很高,认为杨坚就是和秦始皇一样的开创性人物,甚至,在很多外国的历史书中,描写隋朝要比描写秦朝更多。
杨坚真的可以和秦始皇相比肩吗?
对于这,毛泽东在看《隋书》时,阅读到第二卷《高祖本纪》,批写了四个大字:
蕴藏大乱!
简单的四个字,仿佛利剑出鞘,道出隋文帝晚年问题多多。
真是这样吗?确实如此,至少有三个方面,杨坚做到了给自己王朝挖下大坑。
1、第一个大坑:杨坚早期的新律法获得支持,晚期践踏法律,喜怒无常
看杨坚的一生,真可谓是波澜壮阔,年轻时带兵打仗,中年时平定四方,晚年时无尽辉煌。
这是一个绝对的帅才,早年间,看到北周、南陈的律法时,杨坚明显感觉到了律法过于残酷,这些,杨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581年隋朝建立后,杨坚让尚书左仆射郑译带人改革律法。在杨坚看来,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新的律法出来后,酷刑减少了,比如枭首、辕裂等刑罚取消了;很多罪责的惩罚减轻了,比如流徙之罪等。
如此的改革,杨坚满意了吗?没有。那就继续来。
公元583年,隋文帝让苏威、牛弘等人继续修改律法,这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开皇律》。这开皇律,不仅减轻了很多刑罚,而且也重新整理了律法,让一些不必要的刑罚统统去掉,达到了“刑网简要”四个大字。
杨坚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法律必须是要遵循的,否则会受到严重处理的。
正是因为隋文帝免除苛法,而且提倡依法办事,整个国家的效率都提高不少,国家的秩序也变得井然有序,这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可和欢迎。
然而,在后期过程中,隋文帝自己都做不到依法办事了,自己也常常违反自制的律令。
不仅,在朝堂上根据情绪来实施刑罚,而且常常法外行刑,让人大于法律,滥用刑罚屡见不鲜。比如,对于劝谏之人,常常廷杖和棒杀。
杨坚用自己的行为表达了一个事情,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形容一个昏君时,常常用“滥杀无辜”来比喻,而隋文帝杨坚的晚年就是这样,虞庆则、史万岁等功臣故旧,先后被隋文帝杀之。
曾经,隋文帝废除了苛政刑法,而晚年,杨坚竟然颁布了诸如“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等夸张的苛刻刑法。这种情况,真的过于残酷了。
百姓开始慌了,皇帝曾经的仁慈,仿佛一夜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看来,人是会变的,甚至会从一端变化为另一端。
2、第二个坑:隋文帝晚年,喜欢猜忌,自毁长城
想当年,隋文帝摒弃“九品中正制”,不讲门第,不管出身,注重贤才,这让多少“门第一般”的优秀人才到了他的麾下。
也正是如此的所为,让隋朝完成了统一的大业,让华夏成为一个整体。
而晚年,隋文帝的猜忌心理相当严重,这就是个心理疾病。
看谁都像未来的造反分子,越是能干的人,他看着越不顺眼。越是能力一般,喜欢溜须拍马的人,越受到重视。
对于如此的行为,可以用八个字形容:猜忌苛察,信受谗言。我们不说多话,看两个人就知道了:一个是高颎[gāo jiǒng],一个是杨素。
高颎在隋朝建立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隋朝九老中,足可以排到前两位。
杨坚做了皇帝后,曾经封高颎为渤海郡公,且任命为“宰相”。此人文武双全,在政事、军事上都有一套,平过尉迟迥的叛乱,也指挥千军万马灭了南陈等。
但这人有个大缺点,就是比较直率,在“废了太子杨勇”的事件上,他主张不因废了太子。
结果遭到杨广和独孤皇后的憎恨,在杨坚面前屡屡说他的不是,于是,杨坚不经任何调查,直接贬为民。
607年,隋炀帝杀了老高,原因是:老高反对隋炀帝穷奢极欲,大兴土木。但隋炀帝最后的灭亡不就是穷兵黩武,大兴土木,奢靡无度吗?
而反过来看杨素,这人就是奸猾无比,那边风大往那边走,这是个绝对的阴谋家,眼睛里看到更多的是利益。
为了帮助杨广,杨素啥诡计都能使出来。后来,在此人的主导下,不少功臣走向了黄泉大道。
不用老高,用了杨素,让大隋的朝政体系埋下了祸患,可以说,这是隋文帝做了一件自毁长城的大事情。
3、第三个坑:隋文帝废了太子杨勇,而启用杨广
隋朝二世而亡,看似是隋炀帝的问题更多一些,实际上,杨坚的问题可能更大一些。
晚年的杨坚自己破坏法制,摒弃能臣,还把太子杨勇废了,而立了杨广。
杨勇的悲剧在于有个严厉的父亲,还有一个不安分的弟弟杨广,关键是,自己的母亲竟然站在了杨广那边。
杨坚这边,口口声声历练太子杨勇,让其参与军国政事,杨勇也提了不少建议。
但杨坚基本不认可杨勇的建议,让杨勇只有“参”的机会,没有任何“决”的权利。这一点,老杨比后世的康熙差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