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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档】质量认证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 2023-06-15 本站作者

质量认证办公室在管理者代表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是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矿有效运行和企业创新、精细化管理的主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及我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并指导、监督体系覆盖单位贯彻执行。第2条不断强化我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促进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第3条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专业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第4条负责按照管理体系的标准监督各单位各类制度的执行情况。第5条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生产是否遵循ISO9000标准。第6条负责监督危险源辨识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执行情况。第7条负责抓好以人为本精细化管理工作,以此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8条负责企业质量认证三位一体的整合管理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9条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不能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及时更新,质量认证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0条体系覆盖单位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开展各项工作,质量认证办公室负监督管理责任。第11条未能及时对各职能部门、专业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使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质量认证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2条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生产未能遵循ISO9000标准,质量认证办公室负监督管理责任。第13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危害辨识或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未进行职业危害演练,影响安全生产,质量认证办公室负监督管理责任。第14条以人为本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各单位落实不到位,运行效果不好,。第15条对上述负主要管理责任、主要责任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视情节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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