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范本.docx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__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__]6号)要求,决定于20__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四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宣传重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重点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
活动形式。宣传月活动期间,教育部将在官方微博微信“微言教育”上发布和推送相关专题宣传信息,并开发系列主题公益宣传片、海报,各地要及时关注、推广使用。省里将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到部分幼儿园看望慰问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组织专家和省示范幼儿园园长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开展《指南》、科学保教研讨、宣讲活动;联合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我省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的进展情况等。各地要结合国家和省要求,因地制宜,面向幼儿园教职工、面向家长、面向社会,开展“给孩子适宜的爱”活动主题的研讨、学习、培训等活动,宣传学前教育政策和科学保教知识;通过主题活动、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活动,进行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释疑解惑,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安全实施。各地要把学前教育宣传月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紧扣“给孩子适宜的爱”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到位。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争取打造一至两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品牌。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是注重实效,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社区及教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等专业资源优势,组织专家学者、有经验的园长和教师,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通过开展讲座、咨询、访谈等面对面活动,深入剖析有关“适宜、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引导和帮助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如“孩子是怎么看待您付出的爱呢?您表达爱的行为和方式符合孩子的需要吗?怎样爱孩子才能让他们理解和接纳?”等问题,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三是加强督办,规范实施。各地要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宣传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科学育儿规律的内容,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宣传月名义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售产品。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对各幼儿园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活动组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6月30日前,请各市(州)教育局将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总结材料报我厅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省厅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对各地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