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氧气瓶的使用规定
1、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
2、充灌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灌。
3、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4、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5、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得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7、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得坚固,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8、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9、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10、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
11、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MP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2、气瓶库房和使用气瓶时,都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m以上。
13、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14、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