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确认如何做会计分录 商誉的确认该要如何做会计分录
商誉的确认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商誉(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少数股东权益。商誉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企业一项资产,属于资产类科目,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
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考察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能否长期稳定地获取收益以至于获得超额收益,实际上就是自创商誉的本质问题。
考察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并购的交易价格大于或小于该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研究外购商誉的本质问题。尽管理论界对商誉争论不休,但实务界对商誉的处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自创商誉一律不予确认。
外购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并且账务处理原则也在走向一致,只是外购商誉的摊销年限各国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取消摊销处理,改为减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