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的是否须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1、单位不依法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上班起30天内必须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进行劳动仲裁的,最多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往往同时伴随着不交社保。违法不交社保,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算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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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