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防止外因火灾的安全规定
1、防止外因火灾的安全措施:
(1)矿井要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防火岗位责任制。
(2)矿要制定井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确定出重点防火部位和环节,并制定专项管理措施。
(3)强化各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
a、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井口验身制度,加强职工教育,杜绝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b、加强机电管理,严格落实包机责任制,确保电气设备完好,严防机电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c、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灭火管理,严格落实防灭火措施和责任制。
(4)安监部门和一通三防主管部门要把防止火灾事故做为日常安全工作的重点。
2、防止火灾事故的保证措施:
(1)必须加强对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和部门。
(2)电气焊等特殊作业,必须有安监部门和通风部门人员在现场监督。
3、强制执行措施: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防灭火设施、消防器材的安装、配置、管理、使用、井下电气焊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227条之有关规定。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制度,必须制定火灾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4、防止火灾事故职工安全培训内容
(1)下井人员必须接受,关于防止矿井火灾事故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2)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的一般知识和规定;防止矿井火灾事故的有关规定;矿井直接灭火技术;矿井灾害自救、互救措施;矿井火灾救援预案演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