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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般要多久

时间: 2023-06-12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仲裁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劳动仲裁程序的基本步骤有: 1.申请。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在5日内送达答辩书副本。 3.仲裁调解。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4.作出裁决。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45日内作出裁决。延期需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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