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支出以及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伤残赔偿金;
6、营养费;
7、护理费;
8、残疾损失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