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质量员责任制
1、严格遵照国家和厦门市颁发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根据设计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质保技术措施的内容,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检查计划。
2、负责对进场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器材以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预制和加工构件等的质量监督(包括对质保试验资料)和验证工作,对劣质产品有权让材料员退换。
3、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部检测和等级评定,对不合格项目有权令其返工,直至合格,才能准评转入下一道工序,做到层层把好质量关。
4、负责对班组、个人所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验收工作,对质量低劣,经指出屡教不改者,有权按规定处罚。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时填写自检或自检不真实,交工资料不齐全,有权拒绝签证验收。
5、负责对职工进行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质量技术指挥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深入现场,及时反映质量动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6、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接受上级指导和批评,负责监督整改事项的实施,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整理和向资料员提供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并对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检查。
7、协助做好ISO9002系列质理体系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