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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北京市公安局 高岩)

时间: 2023-06-10 本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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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商场突发事件最好的处理办法

“北京商场超市治安和突发事件预警管理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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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突发事件分级预警工作方案》开始正式实施。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获悉,今后商场一旦接到“投放爆炸物”之类的恐吓电话,将会首先按照划分好的责任区迅速详细排查,确定是否真有可疑物品,而不会像以往那样当场疏散顾客。

大中型商场超市至少半年一次演练

在新发布的《规定》中,市公安局、商务局和市国资委对大中型商市场的标准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为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为中型商场、大型综合超市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

根据要求,在以上标准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市场,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据市公安局内保局民警介绍,此前,全市大多数商场内相关的技术设备很少,一旦发生意外,连商场工作人员都不知如何是好,根本无法组织大批顾客疏散。在今后的应急演练中,公安机关将有意识地强化商场遇到突发事件,特别是拥挤踩踏等意外事件的能力。

售货员、保洁员将成责任区负责人

拥挤踩踏等事件往往是突然间发生,仅凭保卫部门很难控制商场的每一个角落。根据新的《规定》,全市大中型商场市场的任意角落都将被“分片包干”,出现意外事件之后,无论顾客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引领指挥。柜台内的售货员、柜台外的保洁员都可能成为某个区域的负责人。而保安员也将守在紧急通道出入口保障顾客通行。内保局民警表示,顾客们在发生意外事件后,必须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千万不要因为对方身穿保洁员的制服而对他们的引导劝告置之不理。

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发布并实行后,大型商业单位中负责应急的部门制度和人员都将很快确定下来。此后,保卫人员必须在接受了严格的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培训,掌握足够的抢险技能和知识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接“恐吓电话”后不急于疏散群众

商场被“诈弹”恐吓的事情近年来几乎已不再是新闻。由于几乎每个商场接到恐吓电话后都立即疏散顾客并报警,警方也每次都出动大批警力、警犬和技术装备前往勘察,不仅浪费了大量警力,给顾客带来了不便,也让恶意竞争对手找到了打击商场、市场最为简便的方法。类似情况频繁发生后,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据内保局民警介绍,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警方要求各个商业单位在每天开业前对商场内的各个角落都进行检查,平时也分责任区按时检查。一旦接到诸如“商场内有炸弹”等恐吓电话,各责任区负责人会在不惊动顾客的前提下迅速展开检查,如果确定没有异常情况,将不再实施疏散。但如果确实发现了可疑物,商场将以“演习”、“停电”等其他借口,迅速疏散客流,避免因顾客得知有炸弹后惊慌乱跑,造成更大的损失。

大中型商场超市均要配备防爆毯

为确保万无一失,根据规定,今后每个大中型商场、市场都必须配备防爆毯、防爆围栏和安全头盔。一旦发生玻璃破碎,会有专门的报警装置提醒顾客和保卫部门。此外,所有大中型商场、市场内的技防设施,都应与当地公安内保部门的二级监管平台联网。

各商业单位每隔半年都要做一次预警分析。根据半年中所有发生的突发情况和处理措施,总结出该商场、市场内的规律,并把结论反馈给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将严查大型商业单位应急设施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表示,各级公安内保部门将会严格监管商业单位的治安、安全防范等工作,检查各单位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分级预警方案,机构设置和人员是否达到要求。目前,“大中型商市场监管子系统”已经建成,公安机关可以在网上开展远程监控和安全检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商业单位,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处罚。

大中型商市场突发事件三级预案

级别条件措施

“红色”为一级预案

发生恐怖袭击、爆炸、火灾、有可能引发踏伤死亡等情况时。

商场指挥部立即展开工作停止营业、封锁现场、疏散群众、控制出入口,80%人力资源用于疏散、抢救。

“橙色”为二级预案

发现可疑爆炸物、火灾、秩序严重混乱等局面。

其他措施同“红色”预案,商场50%人力资源用于疏散、抢救。

“黄色”为三级预案

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局面面临失控威胁类事件。

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封锁现场,控制出入口,设置隔离线,30%人力资源用于疏散、抢救。

你可以参考参考

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都有谁?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高煜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陶晶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思源;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运胜。

北京市公安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县设公安分县局,部分乡镇、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工作职责: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北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 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北京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 掌握北京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 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 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北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 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 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 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 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实施北京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北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 领导北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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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注明上任时间

段桂青(2010年2月至今)单志刚(2008年6月至今)李东(2010年8月至今 挂职2年)李润华(2010年8月至今)高煜(2005年1月至今)张兵(2010年11月至今)姜良栋(2010年11月至今)有帮助请评价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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