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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时间: 2023-06-06 本站作者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更顺利地进行,根据自身特点编制了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现将奖罚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励办法

1、积极维护、认真保护安全器具、设施(护栏、路灯、救生圈、安全绳、消防灭火器具、安全警示牌、宣传牌、监控设施、配电箱电器设备)等,能够及时发现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给予奖励50-300元/次。

2、每月认真操作,严守纪律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一定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50-300元/次。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等现象,视情节给予奖励100-500元/次。

4、对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200-5000元/次。

5、积极配合安质部归集整理安全经费台账的部门和个人,每月视归集数额给予个人或劳务作业队奖励100-500元/次。

6、对积极维护安全生产,敢于揭发、检举破坏安全生产行为的个人,给予处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安质部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二、处罚细则

1、民工宿舍

(1)、宿舍内发现乱拉乱接电线,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50元。

(2)、宿舍内环境卫生差(堆放杂物、有烟头、瓜子皮等),每间队伍负责人罚款50元。

(3)、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电褥子、热得快、电磁炉等),每件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4)、食堂内卫生不达标(有苍蝇、炊具摆放杂乱、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异味等),罚款100元。

(5)、宿舍、仓库混用的,每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6)、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或其他杂物者,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一人次给予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从项目部开除处理。

(8)、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处以当事人100-200元罚款;对于团伙性斗殴行为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外,还将追究作业队及班组的管理责任;出现伤亡或情节恶劣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对于恶意损坏生活区和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者,处以财物价值的2倍,进行经济处罚,不足50元按50元计算。

(10)、宿舍及生活区内任何临时用电,都必须由工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违者处每项100元罚款。

(11)、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丢烟蒂,每个烟蒂按5元/个进行处罚。

(12)、宿舍内严禁烧火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14)、严禁偷盗一经查实处以偷盗物品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项目清走处理。

(15)、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对于宿舍管理员处理有异议的与工区相关部门投诉。

(16)、随意从窗口、楼梯往外扔杂物、泼水,每次处罚100元。

2、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20元。

(2)、电焊机等机械设备防护措施(电焊机的一侧线、二侧线)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专用配电箱(开关箱)配备不齐全,缺一级罚一级,每级罚款100元。

(4)、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标准(架空、埋地敷设、穿保护管)并设立警示标志,每延米罚款10元(小于1延米按照1延米计算)。

(5)、临时用电线路私搭乱接、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元。

(6)、现场设备(配电箱等)损坏,不及时修理,并带病使用,每处罚款50元。临时用电使用非标(不合格)配电箱,每个罚款50元。临电线路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不防水,每处罚款20元

(7)、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有杂物、泥水等不便操作,每处罚款20元。用电设备未接地、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处罚款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20元。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现场照明低于2.5米、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罚款50元。配电箱未上锁、不关配电箱门,每次每箱处罚20元。配电箱闸刀下铁箱底距离地面要大于1.1米,否则罚款20元。

3、机具使用

(1)、砂轮、电锯、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机、空压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每例罚款20元。圆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每例罚款50元。

(2)、固定机械设备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每例罚款20元。机具电源线破损、老化、接头松动无绝缘胶带绑扎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4、脚手架施工

(1)、使用单排脚手架的(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每处罚款100元。

(2)、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每例罚款50元;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例罚款50元;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4)、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6)、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高空及吊装作业

(1)、人行爬梯连接板连接螺栓未满上,爬梯基础未加固,每处罚款50元;人行爬梯防护网缺失,绑扎不牢固,爬梯连墙件缺失、不规范,每处罚款50元。

(2)、墩身模板拉杆未采用双螺母,螺母未上紧,每处罚款50元。墩身临近路边未设置警戒区域,未拉上警戒条旗,每处罚款50元。

(3)、墩身操作平台堆放杂物,墩身平台防护缺失,脚踏板绑扎不牢固,转角空隙过大,防护栏杆低于1.2米,平台防护缺失,安全网绑扎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4)、平台支撑架变形,平台支撑架开焊,平台支撑架未安装牢固,每处罚款50元。墩身内腔未按规定设置防坠落网;空心墩内腔顶口作业未设置操作平台;每处罚款50元。

(5)、高墩作业拆除模板时,没有专人看守指挥;风力大于7级进行吊装作业的;每处罚款50元。

(6)、高墩吊装作业钢筋未绑扎牢固;吊装模板时未采用规范的吊环、用螺纹钢、精轧螺纹钢筋等代替卡环的;每处罚款50元。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7)、钢丝绳打卷、偏压、断股,每处罚款50元。吊环不规范、破损、无荷载标识,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警戒区域、无警示牌,每处罚款50元。吊篮等作业人数超过2人;吊篮作业没有安全绳;吊篮作业没有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的安全环上;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每处罚款50元。

6、交通安全

(1)、栈桥车速不超过10公里时速,平台不超过2公里时速;违反者,每处罚款20元。

(2)、无照驾驶;代替他人驾驶;酒后驾驶;野蛮驾驶;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3)、在施工便道时速不超40公里,夜间驾驶不超30公里;车辆夜间行驶照明不足、照明缺失;酒后驾驶;每处罚款50元。

(4)、车辆超载、车辆超限、超宽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每例罚款50元。挂车、平板车、铲车等后斗载人;装载物件无安全防脱落装置及措施;每处罚款50元。

7、易燃易爆品

(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50元。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无名火作业间距5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元。

(2)、氧气乙炔瓶表面有油渍;导气管老化;压力表破损;无存放柜的(存放柜尺寸长宽高1.5_1.5_2.0;单个气瓶遮阳柜0.4_0.4_1.7);无遮阳网的;每例罚款50元。

(3)、乙炔瓶与电焊机、配电箱、空压机、切割机等放置距离小于10的,每例罚款50元。

(4)、现场氧气乙炔瓶随意摆放、卧倒、倒立等不规范放置的,每例罚款50元。

人员防护用品

(1)、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救生衣佩戴不规范、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例罚款20元。

(2)、电焊作业未佩戴防护目镜;绝缘手套;每处罚款20元。

(3)、高空吊篮作业不系安全绳、吊装大模板不系缆风绳,每例罚款20元。

(4)、恶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随意丢弃防护用品的,每例罚款20元。

(5)、作业人员穿拖鞋者,高墩作业者穿皮鞋、穿短裤者,每人次罚款20元。

综合事项

(1)、进场农民工三日内未上报安质部,且未参加安质部组织安全教育已进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执行,每项罚款100元;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每项罚款50元。

(3)、新农民工进场后须队伍负责人将人名单送至安质部进行进场备案,工程结束退场前要进行销号,否则处罚队伍负责人每人次罚款50元。

(4)、承台基坑、2米以上高空、临时人行步道,未搭设临边防护,每例处罚50元,基坑开挖线2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发现后每处罚款50元。

(5)、酒后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木材、易燃品附近使用明火、吸烟,每次罚款20元。

(6)、现场不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野蛮施工等),每次罚款500-3000元。

(7)、材料堆放区不干净、不整齐,乱堆乱放,每处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每处罚款20元。

(8)、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另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随便挪用消防器具、救生器具,每例罚款50元。

(9)、每天施工前未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且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施工人员签字,缺少一天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0)、在存在危险源区域施工时,未设专人进行旁站,且无危险源旁站记录,每次每处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1)、动火作业,未填写动火申请表,且未做动火监控记录。每处罚款10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全环保部,否则罚款100元。

(12)、对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成,按照上述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未及时整改回复,处罚100元,并且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累计。

(13)、严格按照安质部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按时、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安质部,如有违反,每项处罚施工队长200元。

三、处罚规则及处罚金应用

1、以上处罚全部由施工队伍承担。

2、发现上述问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

3、所罚款项由施工队伍(工班)以现金缴付形式交到分部财务部,未按指定时间缴纳罚款者,分部将在月底计价款中10倍扣除。

4、处罚金作为安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分部每月对所属施工队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内业资料、安全生产、职工宿舍、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及特种人员、临时用电;并进行打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进行相应奖励、处罚,望各施工队负责人认真对待。

本条例为试行版,后期将会进行修订、补充。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所有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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