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有什么要求
公司合并有下列条件:
1.首先需要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
2.合并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首先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最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