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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该怎么样处理

时间: 2023-06-05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1.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买卖双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这期间,原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也就是说在大家都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应根据购房者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原因进行针对性判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进行预告登记的话,可以有效地防范一房多卖的情况,但要注意预告登记的时效,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
2.(1)《民法典》第215条
不动产的买卖、变更、转让等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民法典》第20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经过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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