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专员劳动合同标准模板范本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_______天(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注意试用期:合同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人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需再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乙方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加奖金制。按现任岗位,乙方每月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元,保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等原因被调换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按乙方新任岗位调整乙方工资标准。其工资标准与调整后同岗位的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相同。
3、乙方享受用人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各项假期和待遇。
4、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司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专长安排乙方工作,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用人单位制订的相关岗位职责确定。
2、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制度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法律规定安排。
2、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用人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用人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不逾越权限的原则做好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违反诚信原则,致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严重玩忽职守、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辞退。乙方违法违纪给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4、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被辞退或开除)三年内,不得泄露、使用、许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和劳动关系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所在市范围内自营、合营、或在与用人单位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任职。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公司配发的办公设备和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合同、通信设施、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道德规范,影响生产、工作和工厂秩序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能完成本课题组或研发组的工作任务致使用人单位用人目的无法实现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5、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1)不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或对调整后的工资不满意,用人单位同意辞职的。(法律无此规定,是否保留?)
(2)用人单位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采用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注:法律没有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用人单位引进或出资培训,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2)在用人单位生产、科研、技术、营销、分支机构等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专项任务没有完成的。
7、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待六个月后再辞职。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乙方本人月工资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4、5(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
3、用人单位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2)、(3)项,第六条第3、5(1)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给以经济补偿。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损失额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计算;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或中层以上干部擅自离职,应按本人月工资的二十倍向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用人单位承担20万元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不能返还财产或财产损坏的,按购买价的双倍赔偿损失;不能交还商业技术等资料的,应向用人单位承担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财产返还、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用人单位二份,乙方一份,经用人单位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