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到达出事年段、班级,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由区教育局负责处理,学校积极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教师要立即深入现场第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二、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设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五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为日常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年级段、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