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总工程师程师的领导下,对总经理、总工程师程师负责,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防治水的政策、方针、法规和条例等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采取防、放、探、堵、截、疏、排的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协助总工程师程师组织编制、审核年度防治水计划、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专项防治水设计、及各项防治水措施,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制定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方案、探放水作业规程编制。建立健全防治水各类管理台账,并及时完善。
五、积极组织参加以总工程师组织每月一次的定期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负责制定对查出的防治水方面相关问题、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六、全面负责本矿的防治水工作、掌握了解本矿的水情水害,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井下排水系统并督促及时安装到位。合理安排探放水队开展物探、钻探及其它作业的具体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积极采取防治措施,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七、按要求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在下井带班时应做到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确保本班生产安全。
八、积极参加本矿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技术会议,安全检查活动,参加各类预防发生事故的问题、隐患分析和处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