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时才知丈夫年入300万 女方分得60%
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查清,历来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近日,宜兴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中,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然而法院公布调查结果后,却让起诉人张女士惊讶不已。
在这起离婚案中,丈夫李某称自己名下的存款仅剩10万元,而家庭主妇张某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于是,她向法院提交了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可法院调取了李某的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李某的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而且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不少人对夫妻间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不认同,而且认为这种行为有悖夫妻信任原则,对夫妻间的感情也是一种伤害。
目前,无锡法院制订并出台的规定,要求离婚官司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需要主动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表示,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全面真实的向法院申报财产,如果瞒报、隐报、或者不真实的申报,人民法院会将这种行为当作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警戒和训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