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确保学校日常用电需要,节约用电成本,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确保用电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办法用我校所有办公用电范围。
二、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人员负责监管检查。
三、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四、办公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
五、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殊情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六、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耗电设备。
七、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开电取暖炉子或者电扇空运转。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及时。
八、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总务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晚10点后,非工作原因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要自觉取暖炉子、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浪费。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经批准后方可开启。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